IRD起草的住宅用地代扣税法案内容有误

2016-02-22 06:32:35来源:海外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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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新西兰2月22日电 援引interest消息,部分律师和会计师指出,IRD起草的住宅用地代扣税法案(Residential Land Withholding Tax)内容前后矛盾,将有可能引发“乌龙”事件反而导致奥克兰房屋建筑业的进程减缓。

为了打击房产交易中的避税行为,新西兰政府从2015年五月起调整税收政策,要求海外购房者买房后两年内如再交易,则必须缴纳所得税。同时,政府要求律师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计算及代扣相关税额,并将之转交IRD。

近日,财务与支出委员会收到多份意见书,对代扣税草案进行批评,并要求在扫清“矛盾”之前对该草案延迟立法。

Auckland District Law Society的Bryce Town表示,尽管协会支持代扣税款政策,但是“这份政策草案有一些草率,而不够严谨完整的政策会产生不良的后果。”

将会减缓发展进程

Law Society副会长Joanna Pidgeon表示,立法时清晰度和准确度不够,意味着律师承担着过多的自由裁量责任,而这会导致开发行为阻塞不前。“我们希望这种事情的办理过程简单直接,而不需要律师做很多决策。在房产开始上市销售之后,我们不希望看到律师还要到处打电话,或者咨询税务建议。我们希望规则非黑即白,否则律师可能会越矩声称需要缴税从而损害交易方的利益,而这也会导致房屋开发速度减缓。”

律师拥有过多的自由裁量权

Town补充说,律师们同样担心,如果IRD不能提供准确的指导准则,律师可能会成为客户怒气的发泄对象,从而被迫以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行驶自由量裁权。

税收部门没有考虑在财产关系中实际产生的费用,当卖房者只有微薄利润的时候提出缴税,他们一定都会非常生气,综合考虑所有实际成本,房主很可能会出现亏损。

EY执行董事David Snell呼吁立法推迟,告诉责委员会,“在我们看来这项立法,最大的风险是矫枉过正,对于纳税人来说,目前这个标准会让纳税人的生活变得异常艰难。这项法案需要长期的筹备和审核,而且很多工作的细节需要承办产权转让事务的律师来参与。”

定义不一致,前后矛盾

Snell同意国家党列席国会议员Chris Bishop 用“离奇”来形容这件事,他提出:草案中对“境外人士”(offshore person)的定义与Land Information legislation和 the bright line test中不尽相同,然而这些却均是同一个一揽子计划中的组成部分。

他认为,在代扣所得税草案中使用的“境外人士”一词可能会“误伤”很多新西兰企业和新西兰纳税人,因为与他们有关的任何一个人(伴侣、公司或者信托)符合“境外人士”的定义,他们就需要缴纳所得税。

Chartered Accountants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的Peter Vial 表示,对“境外人士”的定义不统一是不符合逻辑的,“可能会产生巨大的法律成本”。他警告说,一对新西兰夫妇在销售处于信托名下的房产时,可能会因为受益人之一,例如他们的子女,移居海外工作而被收取所得税。

责编:陆欣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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