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租客分租房间并在后院新建住所
海外网新西兰4月17日电 据新西兰华页报道,一名居住在价值超过100万元公屋的租客,在子女长大迁出后,把屋间分租。
新西兰房屋局表示,公屋租住合约列明不许租客分租房间,但可以收容其他人寄住。
房屋局发言人表示,公屋租客有人寄住,有很多原因;房屋局对家住者的定义为年满16岁或以上,财政独立,可以是公屋租客的亲人、成年子女或朋友,寄住者在该公屋居住,并给钱协助公屋租客交租。
他说,寄住人数并没有硬性规定,但不能出现由于寄住者过多导致太过拥挤。
该名公屋租客的邻居向房屋局投诉,指该女租客把房间出租;该两房公屋位于奥克兰的Freemans Bay,市政府估值为140万元,该租客在该公屋居住超过10年。
该租客同时违反奥克兰市政府的规定,在没有获得营建许可下,在后园兴建住所。
该公屋目前有两名寄住者,其中一人表示,他在过去一年一直有向该公屋租客付租金。
该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寄住者表示,目前有另一名寄住者,她住在该公屋时,曾在不同时间见过多名寄住者,均有向该公屋租客交租。
该寄住者跟传媒谈话时,该公屋租客正在澳洲旅游。
该寄住者说,他并不知道该租客在多久前开始出租公屋房间。
他同时证实在后园有一间屋,但表示,该屋目前无人居住。
该公屋租客拒绝回应传媒采访。
奥克兰市政府已下令清拆在后园的房屋。
房屋局表示,公屋租客向寄住者收租,需要把有关资料通知社会发展部和房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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