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新西兰使馆再次临时调整领事证件服务安排
中国侨网3月25日电 据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网站消息,目前,新西兰已宣布进入新冠肺炎疫情3级警报状态,并将于3月25日晚11时59分开始,升至警报最高级4级。新政府将关闭所有学校及非必要性办公和经营场所,要求所有非必要行业人员居家防疫,避免外出,严格旅行限制。
当前情况下,遵守新政府防疫安排,掌握正确防疫知识,立足本地,加强自我防护措施,是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最好办法。驻新西兰使馆再次强烈建议所有证件申请人积极配合新政府各项防疫要求,疫情期间减少外出,推迟申请办理各类领事证件。使馆在此期间将临时调整领事证件服务时间、内容及相关流程,为大家提供必要的领事证件服务,保障紧急办证需求。有关安排如下:
一、调整证件大厅对外开放时间
自2020年3月26日(周四)起,使馆证件大厅开放时间临时调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节假日除外)。
注:领事证件业务咨询电话人工接听时间不变。
二、调整领事证件业务服务范围及相关办证流程
(一)护照、旅行证业务
办理护照、旅行证业务要求不变。请预先登录海外申请护照预约网站(https://ppt.mfa.gov.cn/appo)填表预约,并携带所需申请材料,按预约时间到馆递交申请。具体要求请见使馆网站办证须知相关内容(http://www.chinaembassy.org.nz/chn/lsfw/hzlxz/t1626196.htm)。
提醒:如近期无紧急、特殊情况须使用护照旅行证,请推迟办理。由此导致证件过期,不会影响日后申办。已成功预约的,数据可保存3个月,疫情平稳后再来馆办理,无需重新预约。
(二)公证业务
公证申请采取预审预约方式。请以“XX(姓名)预约公证(XX)(所在城市名称)”为标题,发送邮件至使馆证件咨询邮箱:nzchinaembassy@gmail.com,简要说明拟办理事项(如系委托、声明类公证,需附已填妥的委托书、声明书及相关辅助申请材料),以及急需办理公证的原因,并留下日间联系电话。预审通过后,使馆将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来馆办理时间。
建议:上述(一)、(二)两项业务申请人通过回邮方式领取证件、文书,避免再次到馆。详情请见我馆网站相关内容(http://www.chinaembassy.org.nz/chn/lsfw/hzlxz/t1626196.htm)。
(三)签证、认证业务
因签证、认证业务原则上无需申请人亲自到馆,证件大厅暂停接待上述业务申请人到馆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寄和回邮的方式,完成签证、认证业务申请、交费、取证全流程。详细办证须知请见使馆网站相关内容。
同时,签证业务暂只受理拟1个月内赴华的申请,请申请人提交符合要求的机票或行程单。
(四)养老金资格审核表业务
根据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1月30日《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内容,在疫情防控期间,具备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并不暂停相关待遇的发放。因此疫情期间,使馆暂停办理《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五)加(特)急服务
暂停所有证件业务加急、特急服务。如确有特殊原因,请提前联系我馆,说明情况,将予酌情考虑。
三、证件大厅防疫要求
到馆办证人员应提前确认本人没有发烧、咳嗽、呼吸困难等异常体征,未接触过确诊及疑似病例。
在证件大厅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并自觉接受证件大厅采取的各项防控措施。
证件大厅配有免洗消毒洗手液,请按需使用,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间隔,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避免造成人员聚集。除证件业务申请人外,谢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证件大厅。未成年人申办护照旅行证,由一位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即可。
以上信息请相互转告,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使馆网站:http://www.chinaembassy.org.nz/chn/lsfw/
证件业务咨询电话:04-4733514(人工应答时段: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其余时间为语音自助咨询)
证件业务咨询邮箱:nzchinaembassy@gmail.com
责编:张青津